星期一, 8月 08, 2005

軟體共容,互容,兼容性

最近為公司更改網頁,發現同樣的一個html程式碼,在不同的軟體,不同的作業系統,會有不同的效果,比方說一個justify的指令,在firefox 開放碼的瀏覽器和微軟的瀏覽器就搞得我頭大了,一個很簡單的程式碼,firefox可以轉換它,但是微軟卻要花上一些時間來另寫一個比較長的程式碼來讓它 轉換,在這方面到底是誰比較能,我不敢下定論,但是這卻給了程式碼工程師很大的麻煩及煩惱,為了兼顧到這一些兼容性,他們得花上一些時間來轉換程式碼.可 能是我的技術不到家的關係吧... ...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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